老城区法院巡回审理“一打击两整治”案件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2-09-29 11:18:50


    2012年7月至今,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集中挑选一批侵财性刑事案件,到辖区各个社区开展巡回审理并当庭宣判。

    这是该院贯彻落实省高院“一打击两整治”专项行动的有力举措。把刑事审判庭开进社区,社区群众参与旁听,有利于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预防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和防范意识;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可进行法律咨询,法官及时予以解答,在互动中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刑事审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进一步改进审判作风,拓宽民意沟通渠道,推进“阳光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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