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办实向社会公开承诺十件实事,提高司法公信力,嵩县法院上下动员、全员参与、内外互动,扎实推进十件实事办理工作。
深入动员。省、市法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实事实事公布以后,该院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本院承诺事项;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传达本院实施方案,院长做动员讲话,使十件实事在干警心中产生共鸣。
深化认识。开展“访、写、报”实践活动,即每名干警走访一次群众、写一篇心得体会,报一次思想态度,以此提高干警对十件实事意义的认识,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展示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
量化任务。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方案,按照十件实事类型和部门职责分工,对承诺事项层层分解,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领导;确定任务目标、节点、效果和要求,保障每一事项有人管、有目标、有落实。
细化落实。建立领导协调机制,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部门设联络员,整体协调推进。建立督办工作机制,实行周通报、月排名,并将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评。
强化氛围。充分运用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氛围,扩大影响效果。在本院网站、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显著位置张贴承诺实事内容,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出承诺十件实事,让干警熟悉承诺事项,让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监督法院十件实事办理工作。
深究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对月排名后3位的,由责任部门负责人分别在季讲评会上做专项说明;年度考核后3名,取消年度各类评先资格,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给予相应物质处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