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高院下发《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试点的实施方案》,明确自10月1日起,洛阳中院知识产权庭受理洛阳、三门峡、焦作、新乡、济源、鹤壁、南阳、平顶山8市的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一审案件。
2009年11月11日,最高法院下发文件,同意河南高院及郑州、洛阳中院开展由知识产权庭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2011年1月,洛阳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同年11月,该院知识产权庭受理了首例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