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阳县法院组织开展了学习新《民诉法》系列活动,确保全体干警深刻把握新修订民事诉讼法的立法精神,切实提高自身的执法办案水平。
汝阳法院通过“自主-互动”两结合的模式开展学习,组织专题研讨,将新、旧条文进行比对,逐字逐句认真研读,夯实理论基础,以便更好地理解、把握和适用相关条文。同时,结合审判实践中的案例对《民诉法修正案》中修改后的管辖、回避、证据、保全、鉴定及公益诉讼等对民事诉讼程序具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集中学习和交流。
重点学习《民诉法修正案》关于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增加了审判人员收受礼物、接受吃请、违规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情形的回避规定。这一规定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人民法院各项行为规范,以实际行动公正、廉洁司法。以及《民诉法修正案》对管辖制度、证据制度、再审以及检察院法律监督等进行的修订,引入了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制、创立了公益诉讼制、强化了举证期限,显示出民事诉讼法在制度、理念上的一系列调整。
为了检验学习质量和效果,该院以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对在民事审判工作岗位上的干警就学习新《民诉法》内容进行了测试,优秀率达到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