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起纠纷 社区法官释前嫌

  发布时间:2012-10-19 16:37:22


    地处江西社区金色家园某处经营饭店的黄老板和翟老板,经营生意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疙瘩,协商未果,老板找到社区法官,要求对事情理论理论、给个公道。近日,涧西区法院负责江西社区的社区法官调解了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件。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头说起:年轻有抱负的翟老板于去年年底来洛阳打拼,准备干一番事业。今年元月24日即和黄老板达成房屋租赁协议,承租位于江西社区金色家园某处的门面房用于经营饭店。经营期间,因多种原因,营业执照迟迟未办。经营了半年以后,饭店添加了经营项目,引起油烟,因排污问题,两家产生摩擦,黄老板一气之下停了翟老板经营饭店的水电,导致翟老板饭店经营不畅。后来两家多方协调沟通,均没有什么结果,翟老板找到社区法官,要求解决问题。

    涧西区法院2名社区法官深入社区,和社区民调负责人一起,针对问题的症结,对双方做思想上的疏导,并到社区为双方做调解工作,终于使双方尽释前嫌,重新履行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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