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警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调研小组来洛调研

  发布时间:2009-07-24 10:59:07


    2009年7月23日上午,由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五家单位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央司法警察体制改革和工作机制改革调研小组来洛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洛阳等全省5个地(市)、9个县(区)法院、检察院主管司法警察工作及警队领导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司法警察的职责法律定位、人员编制、人员进出口渠道、聘任制用人机制、警务管理体制、人员职级配备、警用经费保障、工作中存在问题等介绍了本单位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制约发展的因素,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探讨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最后,调研组指出:一是要依法确定司法警察的定位问题,要符合宪法的规定,符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性质来确定,不能脱离审判权和检察权,这是我们的主导思想;二是要建立司法警察科学管理意识,要理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部门的管理体制;三是要加强司法警察工作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法警队伍的待遇,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司法警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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