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高新区某企业员工葛某在工作中不慎将手指砸断,经与用工单位协商无果,葛某将该单位诉至洛阳市高新区仲裁委,经仲裁委裁决,用工单位补偿葛某1.8万元的人身损害补偿费。裁决生效后,用工单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葛某随即向高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高新区法院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积极做用工单位负责人的思想工作,向其讲解法律知识,促使该企业履行了法律义务。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策略的实施和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大量增长的趋势,洛阳市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围绕该种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思路,采取多种措施,努力化解劳动纠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立案时,为劳动者开辟绿色通道,对此类案件做到快立、快执、快速解决纠纷,并对案情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予以先行调解,将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避免加重劳动者的诉累及强制执行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
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在执行此类案件时,注重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化解纠纷, 达成和解协议,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劳动仲裁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形成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尽量使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在仲裁阶段,让劳动者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
积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经常组织法官到企业宣传劳动者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办理过的劳动争议案件,通过媒体予以报道,扩大影响,教育用工单位及劳动者严格依法办事,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
认真研究案件并予以总结,该局在每周举办一次的案件通报会中,会对此类案件进行讨论,及时总结经验,制定长效机制,提高案件的执行质量,依法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