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闲还需正心态 “上火”伤人自担责

  发布时间:2012-10-26 12:55:07


    打麻将时因输赢问题发生纠纷,将人打成重伤。近日,洛宁县人民法院对这起故意伤害案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

    被告人王某在本村村民李某家和李某、张某、赵某四人打麻将,王某和李某因输赢问题发生纠纷,被告人王某走到大门口和李某发生撕扯,在撕扯过程中王某从墙上拾起一块石头将李某头部打伤。后经洛宁县公安局刑事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李某伤情为重伤。案发后,被告人王某家属与被害人李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李某经济损失46000元。被害人李某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洛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案发后,被告人王某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系初犯,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G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