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报告获县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

  发布时间:2012-10-26 16:28:05


    10月23日上午, 在洛宁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洛宁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所作的《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获全票通过 。

    今年以来,在洛宁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洛宁法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各种利益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关注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改善民生、调节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积极完善诉前纠纷化解新机制,努力探索能动司法新途径,推行“法官驻村”新模式,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主动开展司法服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为促进洛宁县域经济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普遍认可。            

    陈建春院长表示,在今后的民事审判工作中,洛宁法院将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瞄准“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争创全国模范法院”两大目标,树立科学的民事审判理念,妥善审理涉农、涉企案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审理好民生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审理好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依法裁判与协调和解的关系,积极进取、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护公民权利,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全县大局。

    与会代表、列席的政协委员对法院的民事审判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均认为该报告内容详实,有理有据,认为一年来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的扎实丰富、措施得力,审判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切实贯彻落实了洛宁县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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