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办案 锦旗致谢

  发布时间:2012-10-27 15:12:30


    10月26日上午,一名当事人手捧“秉公办案剑胆琴心”的锦旗,来到洛阳中院民一庭向吴敏法官表示谢意。

    2004年10月,赵某与某建设公司签订了工程施工协议。项目完工后,该建设公司支付了赵某部分工程款,但剩余部分工程款一直未付,赵某多次讨要未果,遂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该建设公司支付赵某剩余工程款,该建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吴敏法官接手案件后,先查阅卷宗掌握案情,后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对账。在此期间,吴敏法官从当事人角度考虑,多次做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逐渐打开双方心结,最终双方通过对账达成了和解,某建设公司也撤回了上诉,一起施工合同纠纷得以化解。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那一幕。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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