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30 15:28:52


    为掌握近三年来司法公开工作的详细情况,更好地促进审务公开,推行阳关司法,阳关审判,使群众对法院的工作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了解,特对我院近三年来司法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我院近三年来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依托“两个文明窗口”建设,大力推行立案公开。我院积极开展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创建活动,依照上级法院下发的创建标准,拨付经费20万元专门用于立案信访窗口硬件建设,拓展窗口的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配备了司法公告栏,免费发放各种诉讼指南,公开立案流程和办事流程。当事人材料齐备只需来一次法院就能完成全部立案手续。同时,通过开展远程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很好地解决了“立案难”的问题。

    (二)开展庭审规范化活动,庭审公开群众满意度高。严格落实公开开庭和公开宣判,做到“五个公开”:诉辩意见公开、质证公开、认证公开、事实公开、裁判公开,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有论辩在法庭。三年来,我院加大阳光审判的力度,全面开展审判流程管理,案件立案、分案、排期、送达、审判、结案、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审判信息都要按要求输入电脑,增加了工作透明度,方便内部及时、准确掌握情况,对外及时公布案件审理信息。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

    (三)落实“四查一告知”,执行公开进步明显。目前我院执行案件已100%纳入流程管理,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环节都录入最高法院的执行信息案件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设立执行热线电话,公开执行线索举报电话;要求将查房、车辆、存款、股权的情况主动向当事人告知,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

    (四)以开展 “法院开放日”等活动为载体,向社会公开司法状况和公开接受监督。

    1、认真落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活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及时反馈有关情况,积极与代表沟通,让他们切身感受司法公开。三年来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97案次,妥善处理各类纠纷126件,均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2、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参观法院,让人民群众参与和感受司法,消除对司法神秘的认识,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树立亲民、爱民的司法形象。三年来共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23次,4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社区居民等到我院参观了解审判工作,增进了官民沟通,提高了民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识,揭开了审判工作的神秘面纱,降低了普通百姓对法院的畏惧心理,有效促进了司法公开。

    3、积极开展“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法官村长”、“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主动走访代表,走访公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及时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据不完全统计,三年来共定期不定期回访案件当事人5次,涉及案件426起,涉及当事人500余人,在全县10个乡镇的226个行政村均设立法官村长联络牌,方便群众有事找法官。法官村长制度施行以来,数十起矛盾纠纷被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送法进军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的开展,大大促进了军队同法院的沟通交流,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涉军、涉少违法犯罪情况的发生。

    4、主动向社会聘请廉政监督员,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院工作中来,主动通报情况,主动加强民意沟通,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三年来共聘请廉政监督员30人,每年都邀请专家学者对廉政监督员进行专门培训,并定期不定期召开座谈会通报法院工作。为方便接受群众意见和建议,特设置廉政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同时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将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具体到各业务庭室,提高了监督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由于措施得力,三年来我院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事件发生

    (五)认真做好网站建设,推进网络公开。我院的网页栏目齐全,内容丰富、更新及时,是司法公开的重要窗口。案件当事人可以登陆网站利用搜索引擎功能查阅涉案法律文书。2009年以来,共录入各类法律文书1264份,符合条件的法律文书全部网上公布,上网率100%。大力推行庭审直播, 2010年以来,共有63起案件的庭审情况在网络上同步播出,庭审活动更加规范,庭审情况更加透明。同时结合当前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实际情况,开通人民、腾讯、新浪政务微博,及时公布工作动态,便于社会各界群众了解、监督法院工作。

    二、我院司法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一是司法公开的考核、激励和责任机制还不健全,缺乏统筹,没有制度化、常态化,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审务公开方面还有明显欠缺,不受理不给裁定书、案件查询困难、当庭认证率低、证人出庭率低、执行案件难查、执行人员难找等问题还一定程度的存在。三是司法公开载体单一,尤其是利用网络技术公开司法信息方面仍然比较落后。司法公开主要还依靠纸质文件材料,跟不上时代需要。四是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具体个案信息公开得多,内部指导意见和典型案例公开得少;网站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

    (二)主要原因

    一是对司法公开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的法官认为司法公开可能影响独立办案,增加负担,也有人认为会有损司法权威,因而缺乏主动性。另外,一些法官的特权思想严重,只想约束别人,不愿意自我约束,害怕被人民监督,不敢司法公开。

    二是司法公开的可操作性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法律目前对司法公开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没有统一的标准,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应该公开,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

    三是司法公开的人力物力资源短缺。法院的主要精力仍然放在审判执行工作上,“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缺乏懂管理、懂科技的专门人才从事司法公开工作。

    四是司法公开的信心不足。有些法官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敢面对群众,害怕司法公开会给自己正常的审判工作带来麻烦。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的建议

    2010年,最高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方案》和《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标志着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入新的、更全面、更高水平的阶段。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司法公开在内容上包含法院工作方方面面,在程序上涉及司法工作各个环节,在对象上包括当事人和广大社会公众,在目的上是要通过加强公开来接受监督、赢得信任、树立权威。为此,我认为应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

    要充分认识到司法公开不仅是落实法律规定,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还是提升司法民主水平,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强化司法队伍作风建设,促进队伍自律的基本保障。要认识到,司法公开不是随意公开,不是部分公开,不是选择性公开,不是法官的权利,而是责任、义务,是整个法院工作和审判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要努力实现依法公开、全面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

    二要突出重点。

    一是要要加强重要信息的公开。对于案件的立案、审理及执行进展情况,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及时送达法律文书同时,要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明确的案件信息查询方式。对于法院内部的指导意见,也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消除当事人的疑虑。二是要加强重要环节的公开。对于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法官和执行人员应当分段主动、及时、详细告知当事人。

    三要大胆创新。

    一是要紧跟时代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将网络作为司法公开最全面、最及时、最权威、最方便的载体。二是要加强司法公开的针对性和严肃性,全面或有重点地向公众公开法院的各项工作。全面细致展示法院各项工作成果、发现的问题及司法建议。三是要探索更全面彻底的公开法院法官信息。除审判执行工作信息外,对民众关心的法院、法官信息,如法官队伍的廉政建设情况、队伍建设情况,法官的遴选机制等要适时以适当方式向当事人公开。四是要广开渠道,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使“法院开放日”活动、人民陪审制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制度、司法宣传工作、廉政监督员制度等各项制度常态化,广泛选取民众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公众和社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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