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夫妻要离婚 倾心维权了恩怨
作者:孟津县人民法院 武玉杰 发布时间:2012-11-06 10:25:12
近日,孟津县法院调解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
段某与王某均为聋哑人,双方于2008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2012年2月20日段某以双方常因经济纠纷打架、分居3年为由诉至该院,要求离婚。为充分保障聋哑人的诉讼权利,庭审时合议庭专门为双方聘请了手语翻译。在充分掌握双方情况及思想动态后,承办法官在翻译人员的帮助下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同意离婚,段某一次性给付王某5000元的调解协议。
合议庭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充分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的做法受到当事双方一致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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