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开发区法院在工作中建立“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制度,不断完善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方式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
把好案件归档关。凡属本院审结的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终结的案件,均需在报结案的次月15日前交付评查,评查合格的方可归档。
把好评查标准关。在接收案件卷宗后,主要评查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得当,案卷装订是否符合规定,法律文书中是否存在错、漏、别字,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
把好庭审规范关。由院领导和审委会委员亲自参加旁听,从庭审程序、庭审思路、庭审驾驭、庭审纪律、法官形象等方面进行评查评议,并填写“庭审评查计分表”,按照庭审规范化指标进行打分考核。
把好交流学习关。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将评查结果反馈给承办人。评查中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召开院务会进行通报、讨论和学习,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办法,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有力地强化了法官的工作责任心,促进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