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县法院出台服务企业创优发展环境的六项措施,开展向县域重点企业派驻法官联络员服务企业活动,确定首批联系企业16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县域经济建设、社会稳定方面的司法保障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打击涉企犯罪“出重拳”。对侵害企业经营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化解涉企纠纷“重调解”。坚持“调解优先”,对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和问题,及时稳妥化解。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衔接互动,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涉企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对涉及重点企业案件,涉及重大投资项目案件和企业群体性纠纷案件,结案前必须由庭长或主管院长与相关企业领导沟通情况,达成共识。
采取强制措施“慎决断”。建立重点企业诉讼保全与强制执行报备制度,原则上可不对重点企业采取诉前和诉讼保全措施,确需对重点企业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认真评估可能对企业发展造成的风险,避免因强制措施不当而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招商引资或导致企业倒闭停业。严禁直接对工资、银行账户和基本账户进行查封冻结。
办理涉企案件“快作为”。构建涉企诉讼“快车道”,对企业起诉的案件,实行预约立案、传真立案、上门立案,做到快立、快审、快结,特别是对涉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案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加快办案进度,使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穷尽执行强制措施,尽快帮助企业收回债权,盘活资金。
联系服务企业“零距离”。延伸审判职能,健全联系企业制度,党组成员和每个业务庭负责人至少要联系一家企业,为每家重点企业选派一名法官担任联络员;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进企业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司法需求,帮助、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目前,已确定首批联系企业16家,党组成员带头展开了进企送法活动。
对待违规行为“严查究”。要求法院干警严格履行法官行为规范,严守审判纪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向企业公布投诉举报专用电话,对涉嫌违规违纪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