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2-11-16 10:47:19


    11月15日,嵩县法院组织全体干警收听收看省高院召开的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

    会后,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刚毅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要求全体干警向张立勇院长学习,学习张院长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深厚感情,带着感情,带着仁爱,带着悲悯,满怀热情去开展这项工作。

    要求把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与落实“十八大”精神相结合,结合我院实际,认认真真开展好“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要把它作为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活动,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

    把开展“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与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相结合,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法院干警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要求把分工责任和全院协调相结合,即要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和责任庭室,专门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的立、审、执、结,同时要求全院干警都要行动起来,全力配合,采取一切便民措施,穷尽一切手段,确保每一起农民工案件都得到依法妥善办理,充分及时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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