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法院:“四到位”力促案件调解

  发布时间:2012-11-21 15:51:56


    洛宁法院以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大局为工作的出发点,努力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做好四个到位,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在实际办案中收到良好效果。

    庭前准备到位。自审判人员接到案件后,认真阅卷,勤动嘴问,勤动手记,做到吃透案情,摸清案件的“前世今生”,理顺思路,找准切入点。

    感情沟通到位。从首次接触当事人开始,要时刻注意自身形象,放下架子,敞开心怀,与当事人多沟通、少对立,软化抵触情绪,拉近心灵距离。

    时机把握到位。案件调解工作注意“火候”,适当降低当事人期望值,不同案件采用不同方式,适时调整调解方案,灵活把握调解尺度。

    外力引入到位。对于疑难、复杂案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参与案件调解,做到调解工作的公开透明,减少当事人疑虑,扫清和解障碍。

    洛宁法院下半年以来各类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稳步上升,使得大部分当事人不因打官司而结怨,不因对簿公堂而反目成仇,极大地促进了辖区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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