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组织新进人员进行培训

  发布时间:2012-11-28 10:19:19


    11月26日上午,嵩县法院组织2009年以来新招录的人员进行培训。

    培训中,政治处副主任徐光辉领学了《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相关内容。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陈海江要求新进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尽快适应工作角色,提高工作能力。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是最好的老师”,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全身心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就要脚踏实地,不怕吃苦,甘于清贫,踏踏实实地干好每一份工作,走好人生的每一步路。要遵纪守法,注重形象,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学习,注重司法礼仪,砥砺法官品格,树立良好形象。要注重团结,热爱集体,同志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热爱法院这个集体,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牢固树立院荣我荣、院兴我兴的思想。

    新进人员纷纷表示,一定会认真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司法礼仪等知识,遵守单位各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奋发有为,努力使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有新面貌,不负领导期望,不辱自身使命。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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