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五项机制助推民营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2-11-28 17:19:08


    偃师市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为己任,强化能动司法和社会管理创新理念,全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找准服务着力点,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依法为民营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建立民营企业调研机制。该院开通便民服务电子邮箱,开设涉企服务热线电话,定期走访、回访辖区民营企业,深入开展调研。通过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和调查访问,发放征求意见表,制作服务联系卡,建立服务档案,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了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依据。

    建立民营企业便捷诉讼机制。建立民营企业涉诉绿色通道,对情况紧急、影响较大的案件,开通绿色诉讼通道,使案件尽快得到受理审理。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相关案件,快速立案,及时做好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快速审理,及时了结债权债务关系,定分止争;快速执行,及时帮助挽回损失。尽量减少民营企业的诉累,及时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建立涉企纠纷协调机制。在办理对辖区影响较大、牵涉利益较广等大案、要案过程中,慎重选择办案时机,慎重使用强制措施,慎重查封、冻结企业账目和银行账户,慎重扣押企业涉案财物,尽量保证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行,切实顾及各方利益,协调妥善解决。

    建立涉企信息报告制度。在立案、审理、执行中掌握的涉企异常信息及时上报,统一整理、登记在册,对一些企业因关停、倒闭、破产等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群体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汇报,为党委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建立民营企业沟通服务机制。创新开展“三联三帮三促”活动,“三联”即每位副科级以上干部联系一家民营企业、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每年与民营企业举行一次座谈会;“三帮”即帮助企业掌握法律政策、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困难;“三促”即促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促进环境更加优化、促进企业更加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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