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努力提高审判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2-11-29 10:26:52


    今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中院的指导下,紧密联系我院工作实际,以“作风转变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审判质效提升年”、“信访积案化解年”,认真贯彻落实“大纪检督察”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促进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从廉政教育、廉政制度、权力监督三个方面入手,狠抓公正廉洁执法各项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发挥了法院的职能:

    一、重教育,发挥廉政教育的基础作用

    “四个结合”做好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我院坚持每月的政治学习制度,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廉政准则》专题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总要讲话精神,强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内容的思想教育,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在对干警进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廉政教育与理论学习、党支部学习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统筹兼顾、互为促进;二是全院学习与部门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干警自学相结合,做到廉政教育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经常化;三是理论学习和审判实践相结合,通过干警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点评;四是干警廉政教育与家属助廉相结合,通过“涧西法院社区法官”服务平台向全院干警家属发出《助廉公开信》的形式,发动干警家属当好“廉内助”。

    丰富深化学习内容。为提高教育效果,我们不断丰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内容:举办院长专题讲座,院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讲授学习心得,教育广大干警如何在当前形势下更好的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三个至上”,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实现公平与正义;定期组织观看正反两方面典型的电化教育片,对干警开展以“重品行、树形象”为主题的廉政教育;在全院大会上通报情况,结合省、市法院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由责任人对所属人员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并结合我院实际,在电子大屏幕、楼宇电视等滚动播放“五个严禁”、“十条禁令”、《廉政准则》等廉洁要求,并在一楼大厅用展版的形式进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宣传及学习心得体会,营造出廉政教育和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氛围。

    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针对性。在此基础上,我们注重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教育的针对性,确保防微杜渐。在廉政教育的对象上,我们把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审判执行一线法官和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干部作为重点,强化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廉政教育的内容上,突出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规范审判、执行行为,防范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廉洁行为;在廉政教育的时机上,我们在重大节假日前都要召开全体干警节日动员大会,重申各项廉洁自律规定,防止干警接受吃请、送礼受贿和参与赌博等现象发生;出现涉诉信访及接到群众反映的问题时,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个别谈话、限期改正等方式,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建制度,完善公正廉洁执法工作的长效机制

    将公正廉洁执法制度纳入绩效考核。我院先后制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意见》、《廉政谈话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规定》、《涧西区人民法院队伍业务廉政建设“严六条”承诺书》、《涧西区人民法院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承诺书》、《300分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成立审务督查室等13项规章制度,并结合省委政法委下发的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将其内容进一步细化纳入我院绩效考核体系,增设了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干警执法廉政档案函盖八大项35小项等内容,将部门和干警的廉政目标分解、量化,实行部门工作和干警表现的联动考评机制,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年初,部门负责人要签订廉政责任书、干警要签订廉政保证书并缴纳廉政保证金。我院在绩效考核体系中,除了考核上级法院要求的“七率”外,本院内还开展了争创“六零标兵”活动,即“零信访、零投诉、零违纪、零事故、零改判、零错案”,将上述指标纳入评价体系,力求以此引导干警在办案过程中实现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社会效果的统一,确保司法行为的公正、廉洁、高效、为民。

    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档案。通过对近年来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经验的总结,我们发现,因为上诉案件和信访案件的周期较长等情况,阶段性的年度考核不能全面反映法官的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容易出现跨年度案件成为考核真空。另外,一个年度内一名审判人员受理的案件具有偶然性和不特定性,案件的难易程度也会使影响到案件的质量,进而影响到上诉率、发还改判率。因此,我院改阶段性的年度考核为长期的累积考核,将上一年度的“七率”和“六零”比值累加到下一年度,并一直累加,建立法官办案质量终身档案,改案件质量阶段性考核为累计长效考核。这样是在更长的时间内和更大的空间里去评价干警的综合素质,更加客观地反映工作质量,使绩效考核更加全面真实,增强制度的公正性。

    建立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我院把案件质量作为全院工作的重心,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着重突出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的分值,建立起庭务会、法学专家咨询委员会、院审判委员会共同把关确保案件质量的“三会”制度外,院专门成立了“案件审判管理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兼任审管办主任,对全院的各类案件分类进行网络化流程管理,规定凡判决案件必须经庭长、主管院长出席的庭务会研究,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向专家咨询委员会进行理论咨询,重大疑难案件由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确保案件质量。通过网络化的审判流程管理,建立起“三位一体”的全程跟踪监督机制,从纵向上,审监庭对全院案件过错和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审判庭室除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外,还要对立案庭的立案程序及庭前准备工作进行监督;审管办作为审判流程的调度中心又要对整个审判流程进行纵向的监督。同时,从横向上,审判庭室的领导通过网络对全庭的案件质量进行全程监督;主管院长对分管部门的案件通过网络和监控系统对案件质量进行全程和全方位的监督;书记员对庭审程序、合议庭的合议进行监督;院长对全院的案件质量进行监督,形成了一种人人自觉监督,人人接受监督的相互制衡、良性循环的监督机制。

    强化责任追究。为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对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强化公正廉洁执法。我们严格规定: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法官,情节轻微的,部门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部门领导提出将其调整岗位的建议;情节严重的,部门领导引咎辞职。对案件发改率高、信访率高、投诉率高的法官,追究责任的措施由停止审判权直至调离审判岗位,促使法官不出问题、少出问题;落实领导的审判管理责任,失职、失察、失管造成案件问题多、队伍问题多的领导,追究责任的措施由诫勉谈话直至引咎辞职,促使领导干部触及问题、解决问题;督查室职责延伸到法官业务外活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对法官业务外活动的监督,防止法官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私下接触,杜绝法官利用审判权吃喝玩乐和以案谋私等问题的出现。

    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在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全面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同时,积极推行“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机制,注重诉前调解和纠纷化解,以司法的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通过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引导其依法、正确表达诉求;运用法官释明权,指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体现司法亲和力;采取“将心比心、外力迂回、情法互动、案例比较、求同引导”5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开展“送法进企业”、“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部队”、“社区法官”等活动上门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调解机制,注重对侵财和伤害案件的退赔和挽回损失,在同时具备罚金和其他处罚的情况下,提倡退赔优先;为有效地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法院内部任命18名纪检监察员、在社会上聘请了18名廉政监督员、64名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 “监督员”的作用,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发表意见的权利,将审判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长接访制度,耐心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处理信访问题,对于人民群众反应的问题,属于对法律规定不理解的,做好法律阐释和服判息诉工作;属于案件处理确有问题的,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当事人进行通报。以扎扎实实的行动,真正做到“三个至上”,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

    三、抓监督,确保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

    权力可以滋生腐败,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滋生腐败。因此,我们认为,有了好的制度,监督是关键,只有加强监督,才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腐败,才能促进司法的廉洁和公正。我们着重抓实三方面的监督:一是狠抓法院内部监督,二是接受诉讼参与人的监督,三是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实行“四审查一通报”制度。案件质量考评委员会对全院所有案件逐案进行“四审查”:一是庭审审查,通过监控系统审查庭审程序是否规范,审判人员的司法礼仪、是否使用法言法语等进行实时审查;二是审限审查,对正在审理的案件进行审限网络化跟踪,审限届满前发出警示信号;三是文书审查,对所有裁判文书的判决依据、说理是否透彻以及错、漏、别字等进行审查;四是再审审查,定期对上级法院发还改判案件,再审案件以及上级督办、批转的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复查;各类案件的审查结果每月一通报,对发现有错的案件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推行“阳光审判”。出台《审判公开30条》,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公开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增加案件审理、执行的透明度;聘请司法廉政监督员,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廉政举报箱,诚心接受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法官进行全方位监督;逐案在立案时向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发放“案件质量评价跟踪卡”,公布院长热线、电子邮箱,征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对案件审理、审判作风、办案纪律及法官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成立信访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包审查、包处理、包做思想工作、包息诉停访”的“四包”责任制,规范涉诉信访;坚持院长接待、首访负责制,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立案、审监、纪检监察部门职能作用,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回音;对群众举报属实的问题,由纪检部门坚决处理。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辖区企业、社区代表和律师参加信访案件听证会,公开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内容、公开听证结果,积极动员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与会代表对我院信访工作十分满意。

    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加大案件的宣传力度,对于新类型以及在辖区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审判、执行,邀请新闻媒体参与,将查明的案件事实、处理结果、审理情况等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遇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我院及时将案件情况向媒体报道,并配合电视台制作电视专题节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实践证明,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反腐倡廉格局,坚持公正廉洁执法符合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客观规律和要求。我们虽然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离各级政法委的要求还待继续努力,今后我们要继续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求真务实,不断开创我院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新局面,促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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