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听”“缓”“调” 办好婚姻案件

  发布时间:2012-11-30 10:04:41


    婚姻案件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看似简单,因涉及情感,稍有不慎就会激化矛盾。为防止办案法官对此类案件掉以轻心,洛宁县人民法院在处理涉及婚姻的案件时,强化服务理念,念好“听”“缓”“调”三字经,保证办理婚姻案件不留隐患。

    “听”。受理案件后,静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办案法官的认真倾听既可以让当人舒缓内心压力,又可以拉近双方距离,建立当事人对法官的信赖感,还可以多方位、立体化查明案情,发现隐情,方可对症下药,化解矛盾。

    “缓”。许多婚姻案件是由于当事人的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未破裂。针对此类案件,在了解情况后,办案法官要念好“缓”字诀,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空间,不要急欲下判,给婚姻一个生还的机会。

    “调”。婚姻以夫妻感情为基础,故涉及婚姻案件多因“情”,把握这一特点后,就要注重调解,对当事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着力化解情感坚冰,消除双方矛盾,使双方分合皆无怨。

    今年以来,洛宁法院受理的婚姻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很好的维护了辖区的稳定。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