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一案三评估”制度获肯定

  发布时间:2012-12-05 16:19:09


    洛宁县人民法院对审理、执行案件全面实施“一案三评估”制度化解信访难题的做法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评价。

    立案庭审查立案时,评估信访苗头。力争从源头上化解不安定因素,对有信访苗头的当事人重点稳控,同时在民间聘请了一批德高望重、懂法律知识、有一定解决纠纷能力的“和事佬”协助法官对立案后的当事人排查信访源,运用乡情民俗协调处理民间纠纷。

    业务庭审理、执行案件时,评估信访风险。对进入审理、执行程序的案件,定期排查,为他们排忧解愁,用真情感动当事人,同时,院长、庭长、审判长分别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和预约接访活动,形成院长带头、庭长参与、审判长释疑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审判监督庭评查卷宗时,评估信访隐患。对停访息诉和得到有效稳控的案件进行“回访”。同时,因案而异,分类管理,对因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有可能再次引发的信访案件,实行案发协调处理法;对审理、执行终结的信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法;对无理缠诉的信访案件,实行情感稳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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