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聊天化前嫌 多方调解了恩怨

  发布时间:2012-12-07 10:33:33


    日前,孟津法院会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矛盾尖锐的离婚案件,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诉被告张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被告1990年3月20日登记结婚,1992年2月10日生一男孩(目前在大学学习)。2010年7月,原告曾向本院起诉离婚,后撤诉。2012年3月,原告再次起诉。该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矛盾非常大,儿子对母亲张某视若仇敌,见面即吵,导致两次开庭都无法正常进行。

    为妥善处理矛盾,会盟法庭用“背靠背”方式进行调解:利用网络通讯软件与张某之子沟通,消除其与母亲隔阂;与被告张某某的姐姐讲明法律规定及案件处理的利害关系,说服其做张某某思想工作;进一步作被告张某某的思想工作;与原告张某沟通,说明案件处理的经过及面临的困难。原告表示很理解法院工作,并自愿出3万元作为儿子上学期间费用。

    最后,在法庭的努力下,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目前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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