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月29日上午召开的栾川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栾川法院新增选的二十名人民陪审员全部顺利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上级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通知》下发后,栾川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将其做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的一件大事来抓,制定《人民陪审员增选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向阳任组长,县人大代工委、法工委、县法院、县司法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在确定人选过程中,栾川法院党组从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根据参选人员的政治素质、社会阅历、道德素质、社会威信和奉献精神,经过笔试、面试等一系列考核,最终确定了2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现栾川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35名,占栾川法院法官人数的58.3%。在人员组成上,人大代表9名,占25.74%,政协委员5名,占14.28%,农村、社区基层人员20名,占57.14%,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随着人民陪审员启用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不仅可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待于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增强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