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洛宁法院严格按照省高院张立勇院长关于开展“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会议精神及洛阳市中院要求,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和中层正副职会议,为打好“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攻坚战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在会议上强调:
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使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工作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各业务庭室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拓展案件范围,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
明确工作任务,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明确职责,严格抓好工作目标落实。以前期建立的台账为依据,强化案件审限意识,要求案件承办人每天下班前向主管领导汇报案件办理进度。对于新受理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适用督促程序,争取在二十天内审结,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结案的,必须报经院长批准。
多方协调,赢得支持。对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要及时向县委、人大汇报及向相关委局、各级党委做好协调,赢得支持,妥善化解。
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及时运用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办理之中,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加大执行力度,简化工作程序和步骤,穷尽各项法定执行措施,严厉打击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当事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的胜诉债权尽快实现。
加大宣传力度。及时通过媒体宣传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起到“办理一案、执行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