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欠款100万 工人开资不再难

  发布时间:2013-01-07 09:20:16


    2013年1月4日,洛阳市某设备安装公司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张某,从新安县法院法官手中接过100万元转帐支票,激动地说:“这下工人工资有着落了”。

    2007年至2012年4月,该设备安装公司与被告洛阳某铝业有限公司先后签订了17份承揽承包合同、维修合同。工程结束清算后,被告尚欠各种款项近300万元。临近春节,该设备安装公司还拖欠着许多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公司负责人心中非常焦急。

    该案工程项目多,欠款数额大,办案法官加班加点,十数次组织双方清理票据、对帐调解,最终确认欠款数额为215万元。双方达成协议分三期付清。第一期支付100万元,于2013年1月1月前支付,余款于2013年5月1日,7月1日分两次付清。被告方按时付清了第一期欠款,并表示一定会按协议履行全部义务。元旦节后一上班,办案法官就办理转帐支票,在第一时间将100万元转交到张某手中。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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