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到洛宁县检查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3-01-10 11:23:18


    1月8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振民一行到洛宁县法院检查考评2012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检查组听取了洛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工作汇报后,通过查阅资料、调查问卷、同干警谈话等方式,对洛宁县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

    孙院长代表省高院党组对洛宁县法院全体干警予以慰问,并对洛宁县法院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洛宁县法院:

    严抓内部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对领导班子建设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发挥班子的集体合力,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感召力和凝聚力。通过班子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干警扎实工作,创先争优,打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队伍。

    搞好外部协调,树立法院良好形象。对重要工作部署、人事任免、重大疑难案件审理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及时同政府各部门、政协做好协调,以便及时赢得关心和支持。

    强化监督管理,对干警要严管厚爱。要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思想教育和引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通过完善干警廉政档案、拒礼登记、廉洁司法风险防控等机制,加强对干警的监督管理,确保干警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坚决落实最高法院及省高院关于解决干警职级待遇的有关规定,坚持从优待警,着力提高干警职级和福利待遇,要从“从严治警树形象,从优待警暖人心”两个方面入手,实现用事业留人、环境留人、 感情留人,为推进法院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强化审判质效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建立完善绩效考核与审判质效考评机制,加强对审判、执行等关键环节的动态监督和制约,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确保司法公平、公正,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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