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2年11月15日开展全市法院第四次“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167件,涉及务工人员618人、工资1519.63571万元,并已全部办结。其中调解撤诉结案95起。共受理群众咨询20600余次,对83名进城务工人员依法缓、减、免交了诉讼费用,在工地、厂矿、社区现场开庭56次。活动开展期间召开了现场兑付和集中兑付大会,张立勇院长亲临现场为69起案件,460名进城务工人员发放了1021.9942万元兑付款,还将7起案件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和拒不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罪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
活动开展期间,两级法院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和工作成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各界人士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深入厂矿、企业巡回开庭、以案说法,营造了强大的舆论声势。并把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好的做法形成文字,见诸报端。共在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78篇,其中国家级2篇、省级29篇,市级43篇;编发活动专刊信息75期,网络视频直播案件庭审16起。
在活动的开展过程中,在中院活动办公室的指导下,各基层法院根据自身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做法,效果显著。如新安县法院以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为主线,与劳动监察部门配合,通过行政手段帮助进城务工人员讨薪,将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外,尽量不让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嵩县法院结合自身地广人稀多山区的特点,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工厂、社区;洛龙法院注重发挥非诉行政执行优势,灵活运用行政协调机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伊川法院的小额垫付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燃眉之急;宜阳法院的小额速裁机制一审终审,缩短审限,高效便捷;偃师法院与栾川法院探索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法院主办、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责任到位,分工明确,提高了办案效率。两级法院均建立了长效机制,深入建筑市场、餐饮行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开展普法宣传,促进用工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着力从源头上减少欠薪案件的发生,切实保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