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我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导方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按照科学发展观活动要求,以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为抓手,积极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主管院长齐抓共管、部门领导各负其责、考评职能部门强化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使全院总体工作有了新的提高。
一、联系实际,明确方向,制定工作目标
思路决定出路。今年3月份,法院班子调整后,针对栾川法院基础好、荣誉多的实际情况,“如何做好持续性发展、实现新的跨越”,是新一届党组首先思考的问题。在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后,新一届党组确立了“五个围绕、五个加强、五个促进”的工作思路,明确了“全市争第一、全省争先进、全国有位次”的工作方向,提出了“争创全国优秀法院”的奋斗目标,把加强审判工作,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物质保障能力作为推进栾川法院跨越式发展的三大抓手,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是紧紧围绕“巩固、发展、提高”的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思想认识有新的提高。以学习实践活动为抓手,将“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法官信仰、法官精神、法官形象”大讨论、“人民法官为人民”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对干警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解决全院干警思想认识、思路办法、能力本领、制度机制、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是紧紧围绕“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把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凸显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在审判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每月对案件、文书进行评查和通报,对一些临界审限的案件进行预警、追踪、督促,杜绝超审限案件出现。
三是紧紧围绕“为民、务实、廉洁”的目标,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高。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和审判作风,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四是紧紧围绕“和谐、规范、有序”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司法政务管理规范化。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法院各项工作在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五是紧紧围绕“争先、进位、创优”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干事创业氛围的营造,促进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建立激励竞争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树立率先垂范典型,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热情。方向确定,目标明确,为开展好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制度,注重实效,完善考核体系
无规矩不成方圆。今年以来,我院把制度规范化建设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支撑点,按照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发展的要求,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了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工作达到了“五化”,即:考核制度系统化。坚持以审判质量与效率为核心,制定了《绩效考核办法》、《案件补助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考核分为综合考核和业务考核两部分,涵盖了审判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涉诉信访、宣传、调研、信息等法院工作各个方面。
考核方法全面化。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分类与分级相结合、综合与单项相结合、部门与个人相结合的方法,采取每周一次院领导“碰头会”、每月一次部门工作讲评会、每季度一次绩效考评会、每半年一次总结会的办法,狠抓绩效考核工作的落实。
考核指标具体化。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特点,把各项工作量化到庭、细化到人,把人均结案数、结案率、调解率、上诉申诉率、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案件审限、卷宗质量、涉诉信访等各个环节进行细化、量化,全面纳入绩效考核,对案件整体质量和个案进行监督、考评,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既要扣减部门分数,又要严格对责任人追究,并纳入个人考核成绩,按月考核,按分计奖。
考核结果严格化。将绩效考核成绩纳入绩效考核档案,作为干警晋升提拔及部门评先的依据,实实在在地与部门、干警评先奖励挂钩,与福利待遇挂钩,与个人成长进步挂钩。
考核目的明确化。进一步明确了绩效考核的目的就是要克服工作上干多干少一个样,利益分配一个样,以及用人上沿袭论资排辈、考核定性评价上的模糊性等问题,使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有用武之地,激发全体干警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运转。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促进科学发展
抓工作贵在落实。目标确定之后,重要的是要有实实在在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和行动,否则,目标再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为此,我院按照工作部署,瞄准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部署,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一)审判和执行工作有新提高。上半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87件,审结759件,结案率为96.44%。刑事审判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给与从重处罚,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依法给予从宽处理,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罪行轻微的人员,依法减少判刑、扩大非罪处理;非判刑不可的,依法减少监禁刑、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和缓刑。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7件,涉案19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23人,判处其他刑罚的39人。民商事审判坚持“调解优先”原则,把调解贯穿审判活动始终,实行“全程调解、全员调解”,建立覆盖各个审判领域和审判全过程的立体调解机制,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56件,其中调撤结案355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7.9%,再审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均达100%。行政审判积极探索“协调”机制,尽量说服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相互理解、协商解决纠纷,力促以和解手段终结诉讼,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行政案件4件,协调结案4件,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达100%。执行工作大胆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办法,实行24小时值班,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全县各个乡镇设立执行联络员,构建执行工作网络;加大和解执行力度,力争案结事了。上半年,共执结案件173起,案件执结率达88.3%,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结率达到100%。。
(二)信访稳定工作有新成效。加强和保持与上级法院、县委、人大、政府和乡镇等部门经常性联系机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参与信访,充分利用行政手段、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解决信访案件,逐步建立起由市、县、乡共同参与的三级联动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转变以往的工作思路,对涉法信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逐一登记,指定专人和来访人员见面,能当面答复的当面答复,当面答复不了的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书面答复,对政策不清、执意越级上访人员,主动和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后,派专人、专车带领当事人有针对性的到上级有关部门信访,使他有机会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对其提出问题的意见,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如栾川乡西河村王古栾与王留生宅基地纠纷一案,在极有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前提下,市中院行政庭、立案庭、县委信访局、县土地局、栾川乡等部门通力合作,积极协调,最终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配合,达成和解协议,当场履行。上半年,共受理涉诉信访案件15件,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下降13%,其中13件已息诉罢访,信访案件办结率为87%。
(三)争先创优工作有新举措。一是大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根据山区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特点,组织干警成立巡回法庭,深入到田间地头、村头树下、农家院落和厂矿学校开展走访活动,实行巡回办案、流动服务;挑选业务骨干成立服务企业专案组,主动到企业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帮助企业进行前瞻性调研分析,无偿到企业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咨询,提高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二是积极开展“调解年”活动。结合栾川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各种调解方法,创新调解工作新路子。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经审查认为有可能调解的,经当事人同意做预立案登记后,引导当事人到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对小标的案件和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案件,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调解组织出具《委托调解函》,由乡镇民调部门对争议先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立案,确实调解不成的再给予立案进入诉讼程序。今年以来,通过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共化解矛盾纠纷23起,涉案标的13万余元。三是探索成立“假日旅游法庭”。根据栾川景区多、外地游客多的县情,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法官成立“假日旅游法庭”,逢星期天和节假日深入主要旅游景区,及时受理旅游纠纷案件、帮助游客解决疑难问题、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受到游客广泛好评。仅“五一”假期三天时间,假日旅游法庭就接待游客咨询213人次,处理矛盾纠纷9起,帮助游客处理疑难问题60余个,该做法受到省高院张立勇院长的批示。四是全面落实公开审判。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开通栾川法院网,提前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