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送暖入校园

——洛阳中院到市实验中学举行“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

  发布时间:2013-03-07 10:06:02



    3月6日下午,洛阳市实验中学大阶梯教室座无虚席,来自洛阳中院少年庭的法官正在用鲜活的案例为500百多名学生讲授法律知识。这是洛阳两级法院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落实“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的一个镜头。

    近年来,洛阳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建立“一校一法官”制度,开展了“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法院开放日”等专项活动。两级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了分管领导和责任单位,并与教育、妇联、团委、广电、关工委等各部门紧密联系,积极协作,做到“一书、一课、一庭”(即法制副校长聘书、法制教育课、模拟法庭),确保“送法进校园”活动取得实效。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廷刚、团市委副书记王夏晔、市关工委领导张太义、洛阳市教育局易天水科长以及市人大代表叶晋予、张景峰等出席了相关活动。

    在法律宣讲课上,洛阳中院少年庭副庭长郑琨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和涉及青少年的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探讨案件背后所暴露出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重点强调了学生应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如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安全及合法权益,生动的解说赢得了学生们阵阵掌声。

    洛阳市实验中学的杨保萍副校长对“送法进校园”活动表示热烈的欢迎,表示法院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这样的法制教育更加有利于孩子们行为习惯的培养,希望双方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地到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并为学校发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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