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为16名农民工讨回拖欠3年的工资

  发布时间:2009-08-19 15:51:01



    近日,栾川法院通过执行和解为16名农民工讨回拖欠3年的工资。8月17日,这16名农民工送来“人民卫士,执法如山”的锦旗表示感谢。

    2005年11月至12月,宋某、娄某在承包工程中,拖欠民工王某等16人工资8482.50元,宋某、娄某出具了欠条。对此,栾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于2006年12月30日下达了行政处理决定书,宋某、娄某收到处理决定书后拒不履行。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栾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栾川法院受理此案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所在地进行执行,由于案情较复杂,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多次执行未果。在这种情况下,办案人员将被执行人、农民工、县劳动局通知到法院进行和解,在法官耐心细致地工作下,农民工自愿放弃被拖欠的482.5元工资,宋某和娄某履行了拖欠的工资款8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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