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嵩县法院注重“四个导向”抓团结、促和谐,构建和谐型法院。
强化内部团结导向。在全院讲团结、凝聚合力,自觉维护单位形象、珍惜同事缘分、爱惜单位荣誉。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事业上同干,尽职尽责干好本职工作,有序推进工作开展。
注重左右协调导向。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工作环节的横向协调,保障工作左右顺畅;建立协调机制,强化业务、队伍、政务三大建设相互支持,建立法院建设有机整体。
争取内外和谐导向。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认真贯彻党委的决策部署,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配合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工作,与县域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合拍共振,积极服务县域中心工作,做到有为、有位,赢得良好的外部环境。
倡导内心平和导向。教育干警心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学会心存感激,感激组织、感激群众、感激同志、感激家人,保持心存敬畏、敬畏百姓、敬畏人生、敬畏法律;以平常之心、淡薄之心,以平和的心态,评判自己、看待工作、看待人生,快乐工作、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