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法院潭头法庭邀请手语老师协助审理聋哑人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3-03-22 11:20:38


    3月15日,潭头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邀请栾川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两名教师参与庭审。

    近日,潭头法庭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系聋哑人),一番连写带比划诉说着什么,最终干警弄清楚原来她要和她丈夫(亦为聋哑人)离婚。潭头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系聋哑人,无法进行正常沟通,遂在开庭时邀请了栾川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两名教师参与庭审。

    经查明,原告雷某某(女)与被告李某某(男)均系聋哑人,双方育有一子,现年两岁。雷某某因与李某某婚后感情不和而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被告李某某的婚姻关系,同时提出儿子由被告李某某抚养,并承担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诉讼请求。

    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庭审法官通过哑语、手势来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同时还进行了庭审直播。“有啥事,大家可以平心静气的坐下来谈,冲动对事情解决起不到任何作用。夫妻之间能有多大的仇,一日夫妻百日恩,大家都有困难,互相体谅一下,各退一步,咱心平气和的把事情解决了。”“凡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看在孩子的份上,也不能把关系给闹僵了。”在大家的耐心劝说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慢慢稳定了下来。

    经过四个小时的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协议离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儿子由被告李某某抚养,原告不承担抚养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全部归被告李某某所有。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最终以调解的方式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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