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三字经”抓“双争”

  发布时间:2013-04-01 10:06:27


今年,嵩县法院结合该院实际,抓住“守、变、进”三个环节,扎实推动争当优秀法官、争创先进法院“双争”工作,落实中院提出的“一考双争,推进三大建设,建设五型法院”工作思路。

守,就是坚决守住车村法庭、立案信访窗口这两个全国先进荣誉,建立主管院长、庭长负责制,加强指导、深化引导、深挖宣传,并从工作上、资金上给予大力倾斜,从外围工作环境协调、创优工作指导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实现现有先进上层次、上水平。

变,就是坚持穷则思变、砥砺奋进。组织开展创优工作研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部门负责人述职会,找差距、补短板,提信心、凝气神,使全院干警在思想上知道向先进学习、知道怎样工作、知道怎样达到先进。形成人人争先、工作创优的浓厚氛围。

进,就是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推进整体工作进位次。通在全院开展“抓学习、比素质,抓纪律、比作风,抓办案、比作为,抓表率、比精神,抓廉洁、比形象”的“五抓五比”争创活动,并通过先进典型带动,形成蝴蝶效应,实现“全市争先进、全省有位次、全国有亮点”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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