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高干警司法能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洛阳吉利区法院出台了《关于实行“外出学习归来谈体会”制度的通知》,要求每个外出学习培训的干警,回来后要认真备课,给全体干警传授所学知识,达到“一人学习,全院学习”的学习效果,大大提高了外出学习培训的质量,变一个人的学习资源为大家共享。
外出学习前要报告。凡是单位干警因公需外出学习的,事前要向院政治处报告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学习形式,要求干警要带着目的去、带着问题学。
学习归来要报告。外出学习归来干警,要填写学习归来报告单,报告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以及学习的收获和体会,并要撰写书面的学习报告。
培训人员要做专题报告会。培训人员要在学习归来后一个月内对学习内容进行一次汇报讲课,让未参加培训学习的干警能及时了解系统的工作动态和最新知识,促进干警之间的业务交流。
严格进行考核。对培训结束后不按时归来、不请假的学习人员,在全体干警会议上进行点名通报,并取消其年底评优资格。凡是学习归来没有没有举办专题报告会的,不予报销学习费用。
目前,该院已有5名外出培训干警对学习情况进行了归来报告,并举办了专题报告会,既提高了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也增强了大家干好法院工作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