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指纹考勤转作风

  发布时间:2013-04-11 15:42:20


    今年以来, 洛宁法院积极贯彻落实“狠抓落实年”活动精神,为规范干警管理,严格考勤纪律,制定并出台《干警工作考勤制度》,引进了指纹考勤机,实行指纹签到考勤,彻底根治上班迟到现象。

    该院《干警工作考勤制度》规定:工作日实行指纹签到,每天早上7点至8点,下午13点至14点两次考勤,把考勤记录列入干警年终绩效考核;干警迟到累计达到一定次数,轻者给予批评教育、待岗培训、责令其书面检讨;重者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撤职处分的同时还将取消当年的评先资格,干警的出勤率将作为其个人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干警请病假、事假必须严格履行先审批后离岗的规定,确有特殊情况,应采取电话联系等方式向有关领导说明原因,事后及时补办手续;因出差、外出办事等原因未签到考勤的,应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署意见,并于本周内向政治处书面报告后,方可视为正常出勤; 监察室、督查办每周对全院干警在岗工作情况不定时进行巡察,每天对干警的签到考勤情况进行备案,每周制作考勤通报予以通报。

    经过几个月的试用,指纹考勤机已显示出了超强的管理功能,干警都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岗,呈显出紧张有序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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