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在孟津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张国强同志当选为孟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张国强在会上作了供职发言,他表示,调任孟津工作,是自己人生和工作上的一个新起点,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工作中,一定要忠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清廉聚人,律己服人,求真务实,尽心尽力,勤奋工作,以实际行动汇报党和人民的信任与期望。要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向法院全体同志学习,向孟津人民学习,不断提升自己。要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注重服务和保障民生。要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努力提升法院整体形象。要积极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法院工作始终处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的监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