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法院完善四项陪审机制

  发布时间:2009-09-02 17:44:56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原有人民陪审员42名,今年又新增23人,为保障人民陪审员在有序、良好的环境中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案件的公开和公正,该院对陪审员相关机制进行了地一步的完善。

    一是完善考核机制 。对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业务实绩、工作表现、审判纪律、审判作风、参加培训等内容进行考核,评选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或其他方面事迹突出的“优秀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有效激发陪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每年对陪审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向区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对履职不能的陪审员建议免职。

    二是完善流程机制。将陪审流程的各个环节具体化,使陪审员有章可循,保证陪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陪审员的陪审情况每月进行登记造册;凡有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的,该案陪审员也要列席审判委员会,与审判人员一同参与案件汇报,既调动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又增强了他们的工作责任心,杜绝了“陪而不审”现象的发生。

    三是完善培训机制。组织陪审员们学习《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等,自觉维护法院及陪审队伍形象。每季度组织学习新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配发一些法律书籍,订阅《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司法文选》等材料,使人民陪审员及时了解审判工作动态、前沿信息,强化公正司法意识,提高审判技能,适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及法律规定的更新。

    四是完善办公机制。在办公环境上专门给陪审员安排了办公室、办公用品、专用电话,法院内的图书资料室、阅览室供陪审员查阅资料;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倾听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法院组织的各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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