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3-04-19 09:40:23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单位:万元)

   二、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3年,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用预算60万,在各项接待中,按照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0万元,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项目验收督导等公务用车的燃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租车费等支出。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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