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着“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光荣称号的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近日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洛阳市“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单位。该院抓住机遇,勇于创新,通过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实现了审判资源配置的优化和审判质效的大幅提升。
困中求变 努力探索
洛阳市涧西区是洛阳市最大的城市区,人口48万,占市区总人口的1/3,辖区工业企业众多,科研院所密集,医疗机构遍布,商贸业发达,经济活跃。正由于此,涧西法院的案件数量始终排在全市前列,集团诉讼较多,新类型案件、疑难案件频繁出现,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近年来涧西法院每年审理案件均在5000起左右,收案数每年以近30%的幅度增长。
涧西区法院成立于1956年,现有干警108名,在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却仅有28名,在法官编制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法院担负的审判任务非常艰巨,很多民事法官每年结案达到200起以上,法官老龄化现象严重,“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
针对当前审判工作面临的艰难形势,为摆脱困境,涧西法院结合自身现状和现实困难,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积极探索审判管理工作的新模式,不断拓展司法为民的新途径。
抓住机遇 改革创新
2013年4月,涧西法院迎来了审判改革的新机遇,该院被河南省高院确定为洛阳市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试点法院。
涧西法院党组深深明白:被确定为试点法院,这是既是上级法院对涧西法院近年来不断改革探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涧西法院的信任。但是,如何才能不辜负上级法院的信任,开展好此项工作?
涧西法院通过深入的调研后得出结论,审判人员上存在三多三少的情况:办案法官人员少、管理部门人员多;中坚力量法官少,老少薄弱法官多;专业特长法官少,万能杂家法官多。案件上存在婚姻家庭、劳动权益、交通事故,以及房地产、物业纠纷案件类型较多的情况。
涧西法院结合该院的具体情况,出台了主审判法官审判团队的组织形式。以法院的中坚力量为核心,全院组建了八个主审法官审判团队,分别位于四个民庭和刑庭、少年局、行政庭、审监庭。每个审判团队由一名主审法官、两名审判员或助理审判员、三名司法辅助人员,即统称的“123”模式。作为司法辅助人员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按照集中管理与相对固定合议庭的模式使用管理。同时,为了保证民事裁判尺度统一,提高案件质效,突出专业化、职业化的审判特色,涧西法院将数量较多的民事案件按类型划分为八个审判专业,分设在四个民事审判庭。民一庭设交通事故纠纷、金融纠纷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民二庭设房地产纠纷、物业纠纷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民三庭设劳动者权益保护纠纷、涉军纠纷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民四庭设婚姻家庭纠纷、妇女儿童保护纠纷主审法官审判团队。
主审法官审判团队隶属于相对应的审判业务庭,对庭长和主管院长负责。主管院长负责专业普通程序案件的文书签发和召集讨论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庭长负责非专业普通程序案件的文书审核,以及外联协调工作,召集庭务会,研讨案件,并对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案件质效进行监督管理。主审法官负责审判团队内的案件分配,工作指导; 主持庭前会议,诉讼调解,组织合议,制作、审核全部裁判文书和签发部分裁判文书;对本团队调解、撤诉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诉中保全和管辖权异议的裁定文书进行签发;对审判团队的专业类普通程序案件,直接报主管副院长签发,对审判团队非专业类普通程序案件,审核后层报庭长、主管副院长签发。审判团队内的其他法官参与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独任审理简易程序案件;在主审法官指导下主持庭前会议、组织质证、调解、调查取证、诉讼保全、制作文书及判后答疑等。司法辅助人员中,法官助理负责送达、委托鉴定、庭前交换证据、参与庭前、庭后调解和安排协调开庭排期等庭前准备及庭后相关工作;书记员负责案件记录、校对、庭审记录上网、卷宗装订、归档等工作。
涧西法院此次改革的宗旨就是,所有部门为审判团队服务,为此,该院还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机制。政治处负责主审法官和后备法官的遴选,审判团队的人员配置、绩效考核,以及评先、嘉奖、荣誉授予、宣传报道等工作。审判管理局负责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效监督评查、数据统计和定期通报。办公室负责审判团队的办公设备、办案经费、交通工具等办案保障的优先供应。立案庭负责审判团队的案件分配、排期开庭、案件均衡程度等。审务督查室负责对审判团队的队伍廉政性和审务纪律性的监督监察。研究室负责对审判团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和经验总结,并对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提出意见和建议上报院党组。以上相关部门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每月召开一次主审法官联席会议,通报案件情况,交流审判经验,同时对主审法官审判团队遇到的问题提出对策当场落实。
优化高效 意义深远
河南高院推行新型合议庭改革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关于“完善合议庭制度,加强合议庭和主审法官的职责”的要求。
涧西法院此次进行的审判组织改革始终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专业审理与综合均衡并重、务实推进与创新机制并重的三原则。在遵循现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改革现有的司法审批机制,加强主审法官审判权,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实现案件审理权与裁判权的有机统一,重点突出专业审理,专家办案,专题研究。同时,充分发挥院长、庭长的监督、指导、服务职能,对各审判团队案件数量统筹兼顾,审判质效综合考评,在有限的审判资源和无限的审判压力之间寻求二者的最佳结合点。
涧西法院组建的主审法官审判团队,突出了主审法官的核心地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主审法官的业务骨干作用,调动其他成员工作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提高案件质效,实现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政治优秀、业务优秀、作风优秀、绩效优秀”的目标。明确了主审法官与合议庭成员的办案职责,副院长、庭长和审判管理部门监督、管理、服务职责,解决了合议庭“合而不议、责任不明”的问题,真正发挥合议庭的功能。强化了法院人员科学管理,形成钻研业务、争先创优、拼搏奉献的良性竞争机制,促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审判流程高速、审判质量高效、审判作风高尚、审判效果高超”的目标。
曾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官的民四庭副庭长崔丹丹,在此次改革中脱颖而出,她竞选组建了婚姻家庭、妇女儿童保护案件主审法官审判团队。涧西法院改革领导小组根据该审判团队的性质,除担任送达任务的司法辅助人员为男性外,其他法官和书记员均为女生。崔丹丹法官说:“此次审判改革将我推到主审法官的岗位上,我感到很幸运。以前我每年面对两三百起不同类型的案件手忙脚乱,现在我在婚姻家庭类型案件中游刃有余,还有充分的时间去写理论调研文章。希望通过审判团队这个平台实现我的法律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