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孟津县法院小浪底法庭审结6起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
2012年12月26日,6名外县农民工到该院小浪底法庭起诉陈某拖欠6人工资共计21105元。受理该案后,该庭考虑到6人经济困难,为更好维护其合法权益,积极联系法律援助中心为6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因被告长期不在家且去向不明,法庭采取公告送达方式,确定了开庭时间。
鉴于公告时间较长,为快速、及时的审结此案,公告发出后,法庭通过多种渠道联系上陈某,陈某委托了律师代为诉讼,法庭重新确定了开庭时间并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次日作出判决,依法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