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六项措施要求,新安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
加强民意沟通,扩大司法民主。建立健全民意沟通与联络制度,组织法官、干警深入基层走访,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及时向群众反馈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完善人民陪审机制,加强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培训,充分保障陪审权。
推进司法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都予以公开审理;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及时公布案件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公信法院建设。
规范司法行为,弘扬诚实守信。加强规范化管理,做到执行公务着制服,接待群众态度热情,举止文雅端庄,遵守庭审秩序、审理公正、程序规范、文明执行,引导群众树立诚信意识,践行社会新风尚。
精简文件、会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减少文件数量,提倡行短文,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得印发文件,内容相近的合并印发。能通过电话、内网传发的文件不再印刷,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压缩会议数量,能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
提高工作执行力。完善先调研后决策,目标层层分解,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奖惩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