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3-05-17 16:37:36


    近日,洛阳中院被评为2012年度全市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单位。

    针对上级机关及领导批示交办的督查事项,中院按照“即接即转即办、半日内短信反馈、15日内书面报告办理情况、每月汇总报告结果”的方式予以督查。确因案件调解、鉴定、变更被告等不能按期办结的,提前一周报告办理进展。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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