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款261万元

  发布时间:2013-05-17 16:57:12




    5月17日,孟津县法院举行“倡导诚信 见证执行”活动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现场为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261万元。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烽,孟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文赋,县人大副主任董宏道,县政协副主席吴少义出席仪式。河南法制报、大河报、东方今报、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宁一峰介绍了2013年以来的执行工作情况。党组成员、执行局政委王武伟同志公布了第一批34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涉及11家单位、23名个人以及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关情况,2名被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现场为李淑英、中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等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2618705.5元。中铁强力机械有限公司陈崇剑作为申请执行人代表上台发言。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国强对做好今后的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规范执法,注重质效;协调配合,加强联动。

    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烽强调,希望执行干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讲究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借助社会力量,倡导诚信理念,巧解执行难题,努力提高案件的实际执结率,开创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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