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烽到孟津县法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3-05-17 18:32:24


    5月17日上午,洛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烽到孟津县法院调研指导执行工作,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国强陪同调研。

    李烽一行实地查看了执行局的办公场所,详细了解了该院执行人员、车辆配置及经费保障情况,听取了该院近两年来的执行工作及“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李烽对该院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并对深入开展“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及做好今后的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要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教育和惩戒,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强化执行联动机制,进一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和协助履行的自觉性。

    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规范执行工作,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媒体记者参与、见证执行,增进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了解,为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要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和农民工工资,拖欠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拖欠交通事故赔偿费用等案件的执行力度,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对于有能力履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执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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