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审判

  发布时间:2013-05-24 17:38:42



    前不久,汝阳县法院少年审判庭用圆桌审判模式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盗窃案件。

    圆桌型的审判台使法官与公诉人、被告人及其监护人、辩护人在开庭审理时同处一张圆桌,体现了司法人性化。有效减轻和消除了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和抵触心理,使其审判在相对宽松、缓和的气氛中进行,有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帮助未成年人罪犯重新树立对生活的信心。

    庭审中,未成年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在“圆桌法庭”上,表现出积极悔改的态度,对着法官、辩护人和父母,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被告人张某在庭审结束时表示:“我知错了,以后我要好好学习、好好做人,要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用行动来回报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父母都是望子成龙,一定不辜负父母和社会对我的期望。”李某也当场表示要改掉之前的过错,一定会吸取教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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