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贯彻落实,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创新思路,大力加强“不敢为、不能为”防范机制建设的力度,认真查找法官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存在的差距,从思想深处挖根源,从纪律作风查问题,从预防方面定措施。严查涉法涉诉案件、发回重审案件和各种不良反映,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发现、及时教育、及时纠正,坚决杜绝法官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1、依靠党组,提升监督权威。为了强化监督力度,要求各项监督制度都要报党组研究,以党组名义出台。每次专项检查的方案均事先经党组研究决定,检查监督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党组报告,并在中层干部会上和全院大会上通报,以此来保证监督的权威,强化监督的力度,增强监督的效果,从而在全院形成了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2、加强内部监督。一是通过年初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增强干警自我约束意识。二是在院内各部门设立一名纪检监察员,协助党组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通过案件评查委员会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查,督促法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通过今年对400余起案件的评查,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四是实行对改判和发还重审案件通报过错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实行案件质量跟踪卡制度,使案件当事人随时可以了解案件办理的情况和进度,增强办案透明度。六是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用制度来管理人和事。
3、扩大外部监督。一是该院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届人士18人作为特邀廉政监督员,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在旁听案件的过程中对法官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包括对法官或个案的意见。四是认真受理来信来访案件,凡是反映干警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都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