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升司法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讲话、做出批示,明确提出要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司法公信力反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制度、司法机关、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如果司法公信力不高、司法权威不足,就会动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
人民法院承担着重要的司法职能,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理应是最讲理、最公正、最守信用的地方。只有建立司法公信,群众才会信任法院,理解、尊重法官,才能积极依靠法院解决矛盾纠纷,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裁判,实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洛阳两级法院每年要办理各类案件三万余件,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得到了妥善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司法公信力逐步提高。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力的不利因素还有很多,既有人民法院的内部因素,又有社会环境等外部因素。从人民法院工作来看,主要在于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基层基础等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法官的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司法作风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为此,我们在提升司法公信力建设上必须坚持五个必须:
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只有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人民司法事业才有扎实的根基,司法公信才有根本的保障。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领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统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做到讲政治、讲宗旨、讲法治、讲清廉,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永葆政治本色;强化为民宗旨教育,引导干警真正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做群众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公平正义教育,引导干警坚持公正司法,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化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廉政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坚守廉政防线。只有牢固确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建立司法公信的价值基础,才能保证司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应对各种思潮冲击,抵制腐朽文化,培育职业信仰,赢得群众认可。
必须确保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公信力的基石。司法公信力要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来积累,案件的处理是否公正是人民群众认知司法、理解司法、评价司法、信任司法的直接依据。人民法院必须以公正立公信,始终坚守司法公正底线。要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努力使人民法院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规范执法尺度,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及时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类案裁判标准;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促进量刑公平公正。引导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自由裁量合法合情合理。要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创新审判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层级管理作用。要把群众关心关注的超审限、审判质量瑕疵等问题作为审判质效管理重点,加强工作整改,提高司法水平。
必须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人民法院必须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要着力筑牢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强化群众观点教育,把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体察民情、增进群众感情作为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引导干警做到凡事想着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落实司法利民惠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群众更加便捷地行使诉权,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在化解执行难上下功夫,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探索民生案件速裁、速执程序和办法,提高民生案件审判执行效率,通过保民生,实现得民心。要坚持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接访、带案下访等活动,解决好群众的合法合理诉求。
必须确保廉洁司法。公生明,廉生威。如果法官不能公正廉洁司法,必然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严重伤害。要把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诫勉谈话,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法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以规范和制约司法权行使为核心,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司法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加强案件查处工作,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加强法官职业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法官内外兼修,廉洁自律,树立人民法官公道正派、一身正气的良好形象。
必须建设过硬的司法作风。法官的司法作风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坚持按程序办案,杜绝司法行为的随意性,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益的保障。要在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同时,高度重视形象公正,把严格规范的要求落实在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细节中,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亲和文明的态度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总结各地法院开展走基层、听民声、察民情等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深入基层倾听民意长效机制,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建立健全法官到基层法院和窗口单位锻炼机制,注重丰富法官对社情民意的认知把握,注重让青年法官在基层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司法规律、符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坚持说实话,办实事,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干警脚踏实地、扎扎实实工作,努力做出让群众满意的工作业绩。
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建设,关乎到法治中国建设的全局,我们一定要把它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来抓,牢牢坚持五个必须,确保人民群众从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为实现“美丽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