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法院对缓刑人员进行回访考察

  发布时间:2013-05-31 16:50:13


    5月29日,孟津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玲玲,少审庭庭长陆建奇对该院2012年判处缓刑的周某、杜某进行回访考察。

    周某,男,23岁,2012年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杜某,男,41岁。2010年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诊所,经卫生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后仍无证行医,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个月,缓刑6个月。

    回访中,蔡院长一行详细了解了他们的家庭生活状况、考察期间的学习、工作情况及帮教措施落实情况,听取了他们的思想汇报,并与他们进行了亲切交流。蔡院长一行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吸取教训,遵纪守法,重整旗鼓,好好做人。2名缓刑人员对法官们登门回访深表感谢,表示会严格遵纪法,认真学法,努力改造,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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