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取得良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3-06-13 15:30:00


    在“执行警务化”工作思想的指导下,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老赖”、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积极组织司法警察协助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

    6月5日,在执行一起重大案件中,因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申请执行人具体信息,为有效打击“老赖”,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该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配合执行。执行人员与司法警察迅速到被申请执行人所在地工商局、公安局进行调查,获取其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通过司法警察昼夜轮流蹲点守候,24小时内将其带回法院;在其拒不履行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十五天、罚款十万元。

    在司法警察的有力协助下,被申请执行人于6月9日支付50万元,并对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案件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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