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初,洛宁县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与民事审判二庭合署办公。
成立该庭,是洛宁县法院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关于设立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意见的有关精神,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力度,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和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劳动者权益保护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对劳动争议相关案件进行专业化、集中化审理。在案件范围上,以劳动争议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为主,具体包括:1、劳动争议。(1)劳动合同纠纷,包括确认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合同纠纷、劳务派遣合同纠纷、非全日制用工纠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济补偿金纠纷、竞业限制纠纷等;(2)社会保险纠纷,包括养老保险待遇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医疗保险待遇纠纷、生育保险待遇纠纷、失业保险待遇纠纷等;(3)社会福利待遇纠纷。2、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3、人事争议。包括辞职争议、辞退争议、聘用合同争议等。4、劳务合同纠纷。5、侵犯劳动者人身权益的侵权纠纷。6、其他与劳动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民事纠纷。